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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专利局发布《关于“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证谈判指南(提案)”的意见征集》

吴征高低 企业专利观察 2022-11-06

作者:吴征


今天,5月9日,日本专利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证谈判指南(提案)”的意见征集》通知。

这次意见征集,主要是对2018年日本专利局发布的,此次征集附上了对2018年版的修改方案——《“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证谈判指南”的修订方案》,这次修改方案包括69页内容,较2018年版的56页内容有所增加。(后台回复“JPO2022”获取修订版,中文翻译版扫码文尾“知识星球”可获取,回复“JPO2018”获取2018年版。)

本次意见征集期一个月,从今天5月9日(周一)到6月8日(周三)。

电子邮件受理截至:6月8日下午18:00,电子邮件地址:PA0920@jpo.go.jp。普通邮件邮寄务必在6月8日寄出。

按照要求,意见反馈需要包括:(1)姓名、(2)所属机构(包括个人/企业/团体的其他)、(3)联系方式(住址、电话号码、邮件地址等)。在写明意见、理由后,用日语或英语发送。在意见中写明是针对本案的哪个项目的。

这是一个月前,3月31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了“围绕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证的交易环境的备案”内容后,日本政府对标准必要专利许可问题进行的第二次实质行动。

我们在上一次日本经产省出台内容的专题分析中,就预测日本专利局的修改方案近期会出台,目前来看,确实如预料所示。

如此一来,西方七国集团的主要几个国家或地区,都已经就标准必要专利SEP问题出台的意见征集:

美国司法部联合三部门在去年12月6日向社会征集对2021年政策声明草案的意见,目前征集期已经结束,近期可能会出台最终意见。

英国知识产权局在去年12月7日也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标准必要专利与创新:征求意见”的内容。目前征集期也已经结束。

在当时美英两国政府相继出台有关标准必要专利SEP问题意见征集的时候,我就猜测这更像是西方七国集团知识产权局在去年11月19日英国组织会议的一次集体行动。

果不其然,随后欧盟委员会在2月14日发布了对标准必要专利SEP的新框架的意见征集,截止日正好是今天5月9日。

在此之后,就是日本经济产业省在3月31日率先代表日本发布的“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证的诚信谈判指南”(回复“METI”获取),紧接着,就是日本专利局此次发布的修改后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证谈判指南”。

从七国集团成员在这个问题上先后出场的顺序来看,基本也符合当前的全球政治和地缘格局,美英打前阵,欧盟紧随,日本殿后。

虽然各国都是独立在征询意见,但是草蛇灰线,还是能够依稀看到背后西方国家在这一问题上似乎已经达成了某种共识,或者说是要重新制定全球的规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或许就是中国在标准必要专利SEP上的崛起,尤其是华为、中兴、OPPO、小米等一批企业在标准必要专利上的话语权日益增多,实际上是影响到了美国这种依靠“标准”这个“金本位”领导全球的地位了。

七国集团成员不光在国内进一步完善各自的标准,更是由欧盟出头,已经两次就中国在标准必要专利SEP问题向WTO寻求争端解决,近期又传出美国、日本和加拿大也在加入欧盟的“朋友圈”,力挺欧盟在WTO寻求对中国的行动。

所以,整体来看,标准必要专利SEP问题,现在已经不是简单的企业之间协商谈判和许可要价的问题了。

西方各国都在从政治高度去处理这一问题。目前来看,中国对此还没有做出明显的动作。

从目前各国意见征集和结束时间来看,很有可能在今年下半年,西方七国在标准必要专利SEP问题上,有可能会达成新的共识,这对于中国及中国企业来讲,到底影响有多大,可能是需要专题进行提前研判和深入研究的。

回到此次日本专利局提出的修改方案,实际上更多的是在配合一个月前日本经济产业省出台的那份《指南》。

当时,日本经产省(METI)发布的指南还特意指出了与日本专利局(JPO)发布指南的区别。

来源:日本经产省

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JPO之前的指南类似于一个总结,只是对世界主要案例的整理,并无约束力,也不是规范。

但二者的背景都是物联网Iot行业出现的新的许可形式,其中尤其以汽车专利池的形式最为突出,因为日本也是汽车强国,日本媒体曾对此表示过担忧

所以,无论是日本经产省还是日本专利局,似乎在通过政府指导的方式,让日本企业的专利在谈判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并对SEP持有人和实施人之间提供指导。

因此我认为,中国企业或是组织的应对重点可能已经不在于是否要回应上述国家的意见征集之上,如果这更像是西方各国在标准必要专利SEP问题上形成了统一“默契”方案的话,中国组织的回应恐怕很难会改变这种格局的基础。

建议中国应该在更高的层级思考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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